承《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出臺 促澳門特區研究相關配套性發展規劃

立法議員 崔世平 議程前發言

2009年3月19日

《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二○○八——二○二○年)》(以下簡稱《綱要》)起草人之一、國家發改委地區司范恒山司長3月17日特地蒞臨澳門,解讀《綱要》,這是中央級別的領導首次專門向澳門說明規劃目標、意義及特點,凸顯了中央對澳門特區在珠三角地區的角色地位的重視。

就澳門如何參與區域發展,實現《綱要》目標,范司長提出三點建議:一、錯位發展,揚長避短,走特色發展之路;二、因勢利導,實事虛作,走多元發展之路;第三、借船出海,攜手共贏,走合作發展之路。他尤其強調粵港澳三地區在發展規劃上聯合行動的重要性,加強交流與合作,力求合力發展。

《綱要》的頒佈,對澳門來說是標誌着一個重要歷史機遇的發展期。能否把握這個機遇,突破澳門經濟發展模式的瓶頸、探尋多元化發展的道路,不僅關乎澳門地區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更關乎澳門能否在當前競爭激烈的國際環境中繼續保持自身特色、自信地立足於現代化城市之林。

《綱要》的重要性在於為澳門的發展指明了方向、對澳門未來的發展模式做出了戰略性的定位和部署。但是,如何根據澳門現有的資源狀況、文化特色和經濟基礎,走好這條“區域合作發展”的道路,研究與《綱要》相配套的本澳發展規劃細則,實在刻不容緩。

承着澳門特區目前在這方面的基礎,包括政府施政報告中對本澳的經濟定位、產業,文化,環保和民生政策、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發佈的《澳門城市概念性規劃綱要》、政府城市規劃內部研究小組發佈的《對構建現代化與科學化的城市規劃體系的探索》、和草擬中的《土地法》及《文化遺產保護法》及配套法例,政府應當積極和適時地配合《綱要》所確立的各項原則和規劃綱領並結合自身條件,加快促進澳門相配套的發展規劃細則的研究和制定。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本《綱要》是由發改委而不是由建設部編制,因為它是《發展規劃》而不是《城市規劃》。《發展規劃》所涉及的層面較廣,著眼於宏觀性、政策性和城市定位、經濟發展、產業結構、社會民生、體制建設等方面。而對土地利用、空間佈局和基建設施選址等方面的工作則要等待《城市規劃》進一步來交待。

故此,要强調的是本澳的發展規劃的制定必須重視部門間的合作,並引入區際溝通機制。本澳的發展規劃必須在融合區域合作的前提下能服務自身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目標。這項任務不只是一個部門的事情,必須由關係到經濟、財政、支柱產業、社會服務和其他政策性機構齊心合作才能共同完成。同時應當與香港和珠三角其他九個城市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以確保澳門能有效的錯位發展。

其實承着《綱要》出台和范司長的精心建議,我們該走什麼特色的發展之路,推動什麼樣的多元發展之路,如何走有效的合作之路確實值得政府和市民共同努力、集思廣益,抱住進取開拓、勇敢創新、着眼長遠的精神,共同地探索,好讓澳門最終的發展確實能達到理想的效果。這才不會辜負特首語重心長的一番話,不會犯上內耗和分裂,更不會辜負中央對澳門特區的期望。

以上簡單淺見,謹供行政當局參考。

 

關於 世平

崔世平博士: 現時主要擔任第十四屆澳門區全國人大代表、澳門特區立法會議員、澳門特區政府建築、工程及城巿規劃專業委員會委員、澳中致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行政總裁等職務
本篇發表於 精選文章 並標籤為 。將永久鏈結加入書籤。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