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研究地下空間 盤活特區土地資源

隨著建築技術的發展,地下工程的穩固性及防水性已有極大的進步,世界各地都積極採用新思維、新手段開發“地下空間”。新加坡在地底興建蓄洪池及海水化淡廠、芬蘭首都赫爾辛基的“地底公路網”、國內亦有不少商業樓群連通其地底層,建構全天候的商業空間並連結交通系統等例子;鄰近的橫琴口岸都有一個好例子,除了地面口岸設施及周邊商業建築,地底亦建成大型的綜合交通樞紐。可見儲水、臨水的地下設施施工技術亦已相當成熟,地下空間的多元利用亦成為高密度緊湊城市可持續發展的一個可行選項。

除了技術層面問題,發展地下空間亦需要有完善的“地下業權”法律制度支撐。當初新加坡為開拓地下空間,隨即先為“地下業權”開展立法工作。最終規定私人物業的地底業權深度為30米,即地底30米以下屬公共區域,政府可無需作任何補償展開公共工程,而涉及深度不足30米的工程,即由法律明確訂定有關的徵用條件及補償準則。

根據澳門總體規劃草案,至2040年本澳規劃範圍內的土地面積約為36.8平方公里,若以預測人口80萬人計算,屆時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將達二萬二千人,“地少人多”瓶頸問題並未有得到緩解。如何有效盤活及使用本澳土地資源,是需要我們積極思考、仔細規劃的長期議題。放眼未來,有必要為本澳打造地下空間創造條件,因此,本人提出以下建議:

1. 建議當局對本澳具備條件開拓地下空間的地段,儘快展開地下化空間的可行性研究,包括如:跑狗場原址、路氹邊檢原址、新城C區等。並在城市規劃細則內明確打造地下空間的條件及方案,為盤活特區的空間資源創設條件。

2. 總規草案中,提出新城A區將打造城市門戶、多建綠地及開放公共空間、締造連通性高的宜居空間,以及採取公共交通導向(TOD)的發展模式等,在規劃原則上已為該區打造地下空間提供了條件。建議下一步在詳細規劃中,對新城A區的地下空間作出更明確的規劃,包括如涉及範圍、深度、地底設施的性質及功能、安全條件等,俾使新城A區可建成本澳地下空間集約利用的先導性案例。

3. 為用好地下空間,法律法規必須先行到位,建議當局適時開展“地下業權”法律法規研究,明確土地擁有權和地下空間使用權,為可能出現的空間權益提供法律依據。同時,確保法律的制訂與修訂具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促進本澳開發地下空間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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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退休年齡制度 完善社會保障體制

退休養老是指勞動者因年齡因素結束全職職業勞動,繼而享受人生晚年的生活。何時不再從事常規性工作,是個人生涯規劃中的一種選擇。但是,就如同年滿18歲可以登記成為選民、21歲可以進入娛樂場一樣,有明確的退休年齡是恰當的。由政府劃定統一條件後,便可以討論達到不同的適齡階段時,每一位市民可享受之社會權利,因此退休年齡亦需要劃一的定義。

目前情況是公職制度與勞工法的僱傭制度在退休年齡上有差別,政府對公務員退休年齡是明確的,擔任公共職務之年齡上限設定為65歲,並對確定終止職務時有法定的補償機制。對向勞工法僱傭關係的社會保障基金,亦向年滿65歲、在澳門居住最少7年,且符合供款條件的人士發放養老金,所以容易令市民以為澳門有明確的法定退休年齡。仔細審視後,其實《勞動關係法》中並沒有對「退休年齡」作出定義。養老金作為政府向社會大眾提供的普遍性福利制度,在沒有確定的退休年齡定義下,容易產生模糊及不公平的情況。

因沒有法定的退休年齡可依,當考慮職業安全及人力資源的正常更替需求時,僱主只能以無理解僱的方式單方辭退高齡僱員,使得僱員與公司之間一直和諧的勞資關係變得複雜,令一個本可大家高高興興慶祝人生新階段的機會,變成好似人老珠黃就被棄用的景象。值得一提的是,澳門部份中資企業跟隨國家規定讓男性和女性員工分別年滿60及55歲時退休,並提供退休金及公積金等。因未達政府領取養老金的年齡,情理上亦難以界定這些人士為失業者或是退休人士。

林林總總的問題,都指向訂定退休年齡制度的重要性,包括:
一、法制化的退休年齡規定,可以理順「適齡退任」與「解僱行為」的差異,從根本分辨兩者的區別,不要影響僱主和員工之間的和諧關係;

二、國際化的退休年齡標準,是政府在尊重人均壽命的增長以及掌握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下,適時對政策作出科學化的調整,是世界各地行之有效的習慣做法;

三、人性化的退休年齡制度,可以讓銀髮耆英在更安全和合適的環境下,享受新生活、獲得新自由。隨着人均年齡上升,健康工作的時間亦可增長,國家在《“十四五”規劃》中,更明確提出將穩妥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達到真正的老有所養、老有所為、老有所尊。

退休制度鼓勵社會自然流動,平衡僱員、僱主以及政府施政效益,是促進現代法治社會進步的必然制度。澳門敬老護老的配套和保障政策措施,其實已經十分成熟且施行多年,就只欠將退休年齡定義延伸至《勞動關係法》中,以理順公職體制與私人市場都把退休年齡訂定於相同的起跑線上。我們工商金融界四位議員,在此呼籲政府盡快研究訂定退休年齡制度,做好有關定義並完善法律法規,為建設美好澳門鞏固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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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訂立《中小微企業促進法》 助力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2003年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是我國第一部關於中小企業的專門法律,法律明確了國家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方針、政府扶持和引導中小企業發展的職責,提出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舉措。隨著《促進法》的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深圳市、上海市等各地政府,都先後按照當地自身情況立法,積極創造有利於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隨著國內外經濟環境的轉變,中小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壓力不斷加大,新修訂的《中小企業促進法》歷時近四年的修法後,正式在2018年1月1日重新出台實施。新法開宗明義其立法目的是「為改善中小企經營環境,保障中小企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創新,發揮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實踐習近平主席強調的“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

在澳門,中、小、以至微型企業數目佔據澳門企業超過九成,為澳門不同學歷和年齡層次人士提供了大量的就業機會,中小微企業的健康發展直接影響澳門社會的和諧穏定。相較大企業,中小微企在規模、投資、技術、人才等方面都處於弱勢,容易受到政策、經濟、文化等方面的波動而影響,尤其在近兩年新冠肺炎疫情的衝擊下,本澳中小微企業抵抗風險能力較弱的問題更為顯著。為着實加強中小微企業長遠發展的韌性,必須深入探討優化本澳的營商環境,在各方呼籲融入國家發展時,借鑑重新修定的國家《中小企業促進法》,我們工商金融界四位議員希望澳門亦能出台相關法律法規以便銜接。

根據特區政府的定義,企業員工在100人以下的屬於中小企業,而微企根本沒有定義。因應澳門微型經濟體的特色,以兩三人家庭式營運的企業模式更為普遍,但內地市場的體量之大,澳門企業相比起來更是九牛一毛,無法直接比對國內中小企業的投資規模、人員架構、風險水平等等。此外,只求一份朝九晚五有著穏定收入的工作模式,已逐漸不能滿足當今社會人們對生活質量的追求、對生涯規劃的實踐。因此愈來愈多人選擇成為自由職業者,以自行創富的方式向有需要的企業提供服務,這些自僱人士更絶對是一個個獨立的微企單位。過去適用於工廠式勞動關係的法律條文,不但未能為這些自僱人士提供足夠的保障,更可能變成限制現代社會進步的一種制肘。

因此,我們工商金融界四位議員在此呼籲政府應儘快開展研究,設立符合澳門社會環境及發展利益的《中小微企業促進法》,讓法律法規成為保障澳門經濟固本培元之舉;讓法制建設創造與國內中小企業定義上的銜接,繼而可探討澳門企業前往國內市場發展的權利和義務;讓完善的法制環境成為紥根澳門的中小微企業的堅實後盾,使他們在積極探索國內市場、拓展業務時,更有自信和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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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利用外地僱員聘用費於促進本地人才培育

自《聘用外地僱員法》於2010年4月26日生效後,法律要求僱主須就每名實際受聘的外地僱員繳納聘用費,有關費用於社會保障用途。除了聘用外地家傭的僱主無需繳納聘用費,以及從事加工製造業的僱主獲減收百分之五十的聘用費,按月計算,一般行業的僱主,須向社會保障基金就外地僱員繳納每名每月200澳門元的聘用費。後來,在2015年《勞動債權保障制度》法律的生效,社會保障基金則以每半年撥款方式,將上述外僱聘用費的5%轉移至勞動債權保障基金,以確保僱員及工作意外或職業病死者的家人,不因債務人無法履行勞動債權而失去保障。

若簡單地以年均15萬外地僱員作估算,十年來已積累近40億元。在此希望政府可以用足、用好、用準有關費用,在保障就業和退休之外,更要為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四大產業發展發揮積極作用,為未來做好打算。因此,本人有以下四點建議:

一、 建議政府研究將外地僱員聘用費的部份收益,劃撥更多資源給培訓本地人才之用。讓有關費用的效益除了體現在社會保障、失業保障上,更在廣義保障上體現在鼓勵職能提升以強化本地僱員能力、提升本地企業生命力和競爭力,促進澳門的產業創新轉型發揮作用。

二、 建議當局在現有的「職前培訓計劃」、「設施維護技術培訓計劃」、「酒店及飲食業廚師培訓計劃」等恆常培訓課程外,開設更多政府致力推動的產業和工藝相關的課程。例如預製件培訓、建築信息模擬BIM、金融科技、軟件工程等,因應未來產業趨向所需要的專業技能培訓,讓本地人員及本地企業能夠與時並進。

三、 建議政府研究企業主聘請專業外僱來澳處理特殊專業範疇工作時,是否可鼓勵該名專業外僱帶教本地員工,或以類似定期開設CPD課程的形式,以達到專業交流、本地人才培育的效果。

四、 建議對在澳門培訓的課程擴大包容性。無論是本地居民還是外僱,都是為澳門企業服務的,有效運用這筆外僱聘用費提升企業競爭力,令建設澳門的人都能提供先進優質的服務,令消費者得到更適切和貼心的服務,以賓至如歸來贏回頭客和好口碑。

希望以上建議有助專設資源更好地善用現有的以學代賑,不單為目前的工種服務,更為未來政府推動的產業服務;不單為考慮疫情的現況,更為疫後恢復期的情況服務;不單為強化僱員的工作能力,更為本地創業興業的中小微企服務和自強不息的澳門居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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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區資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印發 ; 關於推進境外經貿合作區高質量發展合作備忘錄簽署; 首届“粵港澳大灣區購物節”開幕

一周資訊重點
(8月30日-9月5日)

資訊由澳中致遠搜集提供:https://mp.weixin.qq.com/s/qxh6b4-Uu6TYfwMbAWKYog

  • (粵-澳)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
  • (香港)商務部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關於推進境外經貿合作區高質量發展合作備忘錄》
  • (粵港澳)首届“粵港澳大灣區購物節”開幕

【重要政策發佈】

  • (粵-澳)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

《方案》明確,合作區實施範圍爲橫琴島“一綫”和“二綫”之間的海關監管區域,總面積約106平方公里。方案包括6個部分29條內容。根據《方案》,到2035年,“一國兩制”强大生命力和優越性全面彰顯,合作區經濟實力和科技競爭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高效運轉,琴澳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目標基本實現。(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 (粵港澳)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於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在廣東省執業備案管理的通告》

《通告》明確規定了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在廣東省執業備案的適用範圍、執業範圍、備案條件、備案程序、權利義務等內容,爲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在廣東省內執業備案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實施路徑。(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

  • (深圳)《關於複製推廣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第六批改革創新經驗的通知》

第六批改革創新經驗涵蓋投資便利化、貿易便利化、金融開放創新、事中事後監管、法治創新、人才管理改革、體制機制創新等七大領域,共38項改革創新經驗。據瞭解,截至目前,前海已累計推出645項制度創新成果。(深圳政府在綫)


【投資類要聞】

  • (粵港澳)首届“粵港澳大灣區購物節”開幕

大灣區內包括美食、美妝、數碼、家電、個護、家居、服裝等100餘個産業帶、29.8萬個知名品牌、1300多萬件商品將在購物節亮相。(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

  • (惠州)惠州惠陽主動承接深圳産業外溢 建設千億智創新城

目前,惠陽(象嶺)智慧科技産業園有在建項目43宗、總投資151億元,在談項目15宗、總投資85億元,整個園區去年産值突破200億元,正朝著建設千億園區的目標闊步前行。(廣東省人民政府)

  • (珠海)上半年珠海逾萬戶小微企業共享受4.5億元稅惠

據統計,2021年上半年,全市有11593戶小微企業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共計4.5億元。(中國珠海政府)

  • (江門)與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生物物理研究所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根據協議,江門市將與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進一步推動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發揮江門中微子實驗站集聚效應,促進地方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與中科院生物物理研究所深化政産學研交流合作,推動我市生物醫藥産業鏈做强做大。(江門市人民政府)

  • (香港)商務部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關於推進境外經貿合作區高質量發展合作備忘錄》

根據《備忘錄》,雙方將在內地與香港經貿合作委員會機制下,充分發揮香港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合作專責小組作用,利用內地與香港各自優勢,推動兩地企業與境外經貿合作區、東道國深度合作,實現互利共贏。(粵港澳大灣區發布微信公衆號)

  • (澳-港)澳門金管局與香港保監局簽署諒解備忘錄 加强金融科技合作

《備忘錄》爲兩地監管當局合作提供框架,闡明當局如何在各自市場共享和使用有關金融科技創新的信息、加强監管當局之間的金融科技合作,同時確保雙方信息交流的保密性。(澳門經濟財政司微信公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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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2021香港創業青年內地行暨大灣區創業青年綫上交流會成功舉辦 高新區港澳青年1元創業空間備受青睞
據瞭解,截至目前,高新區港澳青年1元創業空間共引進港澳創新創業青年約80人,各孵化載體累計孵化港澳創新創業項目97個,轄區累計發放港澳台居民個人創業資助、港澳青年租房補貼、港澳高校實習補貼、港澳基地房租運營補貼及港澳項目啓動資金共計532.28萬元,提供了約1萬平方米創新創業空間。(中國珠海政府)

(江門)廣東“眾創杯” 博士博士後創新賽决賽落幕 30個項目强强對决

今年是廣東“眾創杯”博士博士後創新賽舉辦的第四年,通過審核的項目多達571個,同比增加了62.2%,創下歷史新高。同時,今年新增了海外(境外)賽區,有86個海外項目通過審核,比去年增加了53.6%。今年大賽還首次試水揭榜領題賽,共徵集到了69項科研攻關課題,有133個博士博士後團隊參賽,并提交了技術解决方案。(江門市人民政府)

(港-澳)2021年內地與香港特區、澳門特區知識產權研討會舉行

今年研討會的主題包括:“內地與港澳知識産權的最新發展”及“十四五時期的知識産權保護與布局”。研討會除了由內地及港澳知識産權行政部門代表介紹三地知識産權的最新情况外,也邀請了科創企業界代表擔任主講嘉賓,分享科技企業如何有效地保護知識産權,以及運用知識産權策略推動企業創新發展的成功經驗。(澳門經濟財政司微信公衆號)

圖片來源:澳門金管局微信公衆號

【創孵類要聞】

  • (珠海)2021香港創業青年內地行暨大灣區創業青年綫上交流會成功舉辦 高新區港澳青年1元創業空間備受青睞

據瞭解,截至目前,高新區港澳青年1元創業空間共引進港澳創新創業青年約80人,各孵化載體累計孵化港澳創新創業項目97個,轄區累計發放港澳台居民個人創業資助、港澳青年租房補貼、港澳高校實習補貼、港澳基地房租運營補貼及港澳項目啓動資金共計532.28萬元,提供了約1萬平方米創新創業空間。(中國珠海政府)

  • (江門)廣東“眾創杯” 博士博士後創新賽决賽落幕 30個項目强强對决

今年是廣東“眾創杯”博士博士後創新賽舉辦的第四年,通過審核的項目多達571個,同比增加了62.2%,創下歷史新高。同時,今年新增了海外(境外)賽區,有86個海外項目通過審核,比去年增加了53.6%。今年大賽還首次試水揭榜領題賽,共徵集到了69項科研攻關課題,有133個博士博士後團隊參賽,并提交了技術解决方案。(江門市人民政府)

  • (港-澳)2021年內地與香港特區、澳門特區知識產權研討會舉行

今年研討會的主題包括:“內地與港澳知識産權的最新發展”及“十四五時期的知識産權保護與布局”。研討會除了由內地及港澳知識産權行政部門代表介紹三地知識産權的最新情况外,也邀請了科創企業界代表擔任主講嘉賓,分享科技企業如何有效地保護知識産權,以及運用知識産權策略推動企業創新發展的成功經驗。(澳門經濟財政司微信公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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