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發展規劃體現了推動港澳和內地合作共贏的國家意志及宏偉決心,是中央為讓澳門融入國家發展,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而度身訂做的重要舉措。過往粵港澳三地已成功建立“粵澳合作聯席會議”、“粵港合作聯席會議”、“港澳合作高層會議”等暢通的政府間聯絡合作機制。現在更有國務院主動牽頭設立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穩步落實《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與《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綱要》所定立的目標和任務。在融入國家發展、推進大灣區融合的建設,對澳門而言是重大和具有深遠意義的歷史工程。
《規劃綱要》當中共有49項內容直接面向澳門,並將澳門列為大灣區發展建設的4個「中心城市」之一,使其具有「核心引擎」地位,發揮「輻射帶動」作用,這無疑體現了國家對澳門的高度信任和期待。為響應《規劃綱要》所賦予的歷史任務,政府應積極讓國家看到澳門為建設大灣區工作作出貢獻的決心,當中比較清晰直接、容易量化的一個方法就是資金投入。在坐擁近5700億儲備的穏健基礎上,政府曾表示將於下半年成立澳門投資發展基金,以獨立公有公司實體市場化、商業化投資模式運作,投資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綱要中的多個項目,藉大灣區實現多元經濟、多元就業,讓澳門未來健康發展。其實如果將部分資金投放在提升澳門自身競爭力當中,亦是十分值得大家思考和支持的。因此,本人有以下建議:
一、提升青創生命力方面。建議政府組織創投基金,帶領激發和吸引更多本地甚至外地的私營機構、風險投資者以至願意投資在本地企業身上的澳門百姓等民間資金,抱團共同為創新創意企業搭橋搭梯。通過充分利用風投基金的商業觸覺,為具潛力的青創企業融資提供方便。目前一些初創項目在前種子期和種子期,透過特區政府及科技發展基金的支持,可獲得一定的資助。唯所需投資額將隨著項目發展、開拓巿場促進企業成長而遞增,當進入前A輪、A輪投資期時,面對投資資金不足的情況普遍。這項基金就可以發揮重要作用,讓大灣區科技產業逐步將創新科技和創新金融的深度融合,進一步締造充滿活力的創業的企業文化,又可為投資的人士和機構拓展投資渠道,相得益彰。
二、着力培育科創人才方面。《規劃綱要》中倡議支持粵港澳高校合作辦學,鼓勵聯合共建優勢學科、實驗室和研究中心,正正體現了學術交流不應受地域限制,多互動共進步是所有科研人員樂於見到的成果。澳門作為落實“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的重要載體之一,建議政府壯大教育基金推動澳門科研機構、國家重點實驗室等於大灣區建立分支機構,鼓勵大灣區科研成果分享和轉化、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促進人才培育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更可以賦給予本地莘莘學子有更大的空間,更多的機會提升技能、貢獻所長,加快融入大灣區的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