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污染難逆轉,減塑減廢不可怠

塑膠的發明為人類社會帶來了各種便利,大大改變了人類的生活習慣。與此同時,塑料垃圾的不善處理卻為環境帶來巨大的污染難題。根據世界銀行報告指出,2016年的全球固體垃圾總量共20.1億噸,其中產生塑料垃圾佔固體垃圾總量的12%。塑料在自然環境下難以分解、甚至不能分解的特性,嚴重污染生態系統,隨處棄置更令陸地和海洋都成為巨型垃圾筒。

近數個月以來,接連在印尼、台灣、菲律賓等地都有鯨魚、海豚擱淺的消息,並且在其胃內都發現大量人造垃圾,甚至有超過40公斤的塑料垃圾,令塑料垃圾污染海洋生態環境的問題引起全球進一步關注。歐洲議會在3月27日正式通過禁塑法案,將自2021年起全面禁止歐盟國家使用吸管、餐具和棉花棒等一次性塑料製品。除了禁止使用十多種可拋棄的塑料製品,也鼓勵成員國减少使用塑料包裝,期望從改變經濟模式去影響全球塑料製品的使用習慣。據估算,若法案得以落實,污染歐洲海岸的垃圾將减少七成。

根據環保局《澳門固體廢物資源管理計劃(2017-2026)》指出,澳門一年膠袋消耗量高達4.5億個,人均每日消耗2.2個膠袋,反映落實源頭減廢政策已逼在眉睫。蘊釀多年的「膠袋徵費」政策,在上月正式以《限制提供塑膠袋》法律草案送交立法會,當中政府建議零售商提供塑膠袋時必須收取價金,希望藉此鼓勵居民自備購物袋以減少塑膠袋的使用量。用者自付的「膠袋徵費」政策僅為展開減塑行動的第一步,如何達到更有效的減塑目標,還待政府及廣大巿民共同探索可行方法。為此,本人有以下建議:

建議一、認清問題癥結。根據去年外地的一項研究報導,綜合而言,如將樽裝汽水改以玻璃樽包裝,運輸過程中將消耗多40%的能源,成本亦貴5倍。一般超巿農產品都以保鮮膠膜包裝,不但提升衛生程度更延長了蔬菜的保存期限,據研究可減省75%的食物浪費。因此,禁塑限塑規定並不能一刀切,其他的替代品亦會引起連串的能耗及浪費,政府應清晰本澳的環保發展的總體目標及作出通盤的綜合規劃,並向大家介紹。

建議二、建立循環使用意識。「膠袋徵費」政策仍是一種推動行為改變的措施,不論最終收費金額定價多少,其目的並非要為商家謀取盈利或故意為立法而立法,而是透過增加使用成本令巿民的循環使用意識增強。不論是可再生或不可再生的消耗品,多次循環使用都有助減低能耗,因此當局應加強鼓勵重覆使用膠袋或其他環保袋的宣傳及教育力度,讓法案在正式出台時能有效落地,讓巿民提早適應減少領取膠袋的習慣。

建議三、研發長效機制。建議政府可推出獎勵或傾斜措施鼓勵發展可降解塑膠的科技研究,並由科技基金、大學基金等渠道予以資助相關創新研發項目成果轉化。藉聯動“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的創新力量,為解決塑膠問題提供有力支撐,推動以科創成果造福社會,為解決環境污染的問題交出澳門方案,共同守護我們僅有唯一的地球。

關於 世平

崔世平博士: 現時主要擔任第十四屆澳門區全國人大代表、澳門特區立法會議員、澳門特區政府建築、工程及城巿規劃專業委員會委員、澳中致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行政總裁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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