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報(2013-1-8)】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佳堯回應議員崔世平口頭質詢時稱,未來政府將展開全澳殘危樓宇普查工作研究,以進一步優化相關樓宇管理工作。
議員崔世平口頭質詢關注「五年驗樓」檢驗內容,政府有否掌握到達驗樓年期樓宇數量及如何跟進等。
劉仕堯回應時指出,至今年,符合三十年樓齡的樓宇座數約為二千五百四十三座,外牆石屎剝落及僭建物脫落等問題將日益突顯,政府早已意識到問題將愈趨嚴重。一直以來,政府有機制處理殘舊樓宇。在現有機制下,相關部門透過日常巡查,掌握本澳殘危樓宇的最新狀況,並因應個案的樓宇狀況而分成三個類別,以便按先後緩急予以處理,分別為第一類:即時殘危;第二類:殘舊;第三類:需要維修。倘一旦經驗樓委員會評定為即時殘危狀況,或對公眾安全、公共衛生構成危害,會立即啟動緊急清拆機制,以便在最短時間內將樓宇拆除。
他又稱,對於被評定為處於殘危狀態的樓宇,政府會透過刊登告示或函件通知樓宇的業權人,並給予期限進行拆卸,期間亦會對樓宇進行持續性監察。根據過往實際情況,並不是所有的樓宇業權人均按規定期限內作出跟進,為此,在通知期限過後,基於公共安全考慮,政府會先對樓宇進行拆卸,並在完成工程後向業權人徵收工程款項及行政費用。
劉仕堯指出,為更好地掌握殘舊樓宇的狀況,政府於去年就構建殘舊樓宇資料庫管理系統展開前期工作,計劃於今年展開系統的開發工作。今年亦將繼續完善監察樓宇機制,正在修訂中的《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將引入更有效推動樓宇維修條文,推動居民為自身樓宇作定期維修保養,保持樓宇的較佳可使用狀態,避免因樓宇失修對居民人身安全造成潛在威脅或傷害。
未來,政府將展開全澳殘危樓宇普查工作的研究,研究範圍包括目的、所需資源、分區、普查內容等,以期進一步優化相關樓宇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