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月,十七屆六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從四方面做出了文化發展部署:一、是構建現代文化產業體系;二、是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三、是推動文化科技的創新;四、是擴大文化消費。《決定》總結了我國文化改革發展的經驗,並顯示出進一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我國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決心。毫無疑問,當前“文化”已成為國家發展的核心戰略和首要方向,胡錦濤總書記曾強調“要從戰略高度深刻認識文化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而《決定》背後,正是貫徹國家以文化立國興邦的發展大戰略。我認為,澳門人實有必要深入解讀這份文件,積極參與國家文化建設,並藉此推動自身的產業多元發展之路。
一、深入了解國情 積極主動參與
中國幅員遼闊,從南到北、從西到東,各地區的文化資源、特色、優勢各不相同,而國家有關部門亦會因應不同地區的條件,規劃各有側重和特色的產業布局,以整體推動文化產業的有效發展。比如,早前文化部蔡武部長提出,日後將進一步優化全國文化產業佈局,如支援東部地區加快發展動漫遊戲、文化會展、藝術創意、網路文化、文化產品數位製作等優勢產業,引導中西部地區重點發展民族演藝、文化旅遊、藝術品、工藝美術、會展節慶等特色產業,形成一批文化創意產業的特色城市群。因此,加深了解國家文化發展戰略的宏觀布局,對於澳門文化產業的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參考和指導作用。
一直以來,澳門文創產業發展受制於市場、人才、資金等多方面因素,我認為,日後要想取得突破性發展,必須採取“政企合力、跨境合作、在意祖國、邁向世界”的策略,透過開展多層次、多領域的區域合作,來推動自身產業發展。因此,澳門當前應該積極、主動地深入了解國家文化產業發展戰略,順應國家文化大繁榮、大發展的大勢,結合自身優勢,找準契合點,帶動本地文化產業起飛。
二、參考成功經驗 加強多元交流
近年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總體速度較快,比如由2004年至2010年,全國文化產業增加值年平均增長速度超過23%,一些省市文化產業占地區生產總值超過5%,已成為當地的支柱性產業。而相信隨著《決定》推出和日後進一步落實,上述進程還會不斷加快。當然,在此過程中,也出現不少問題,面對不少挑戰,而針對目前中國文化產業發展面對的問題和挑戰,這次《決定》中提出了不少新方向和舉措,比如:完善文化產品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加強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創新文化管理體制、深化文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等多個領域,均對澳門具有相當的參考價值。此外,《決定》中提到,建立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搭建文化人才終身學習平台,尤其是培養善於開拓文化新領域的拔尖創新人才、掌握現代傳媒技術的專門人才、懂經營善管理的複合型人才、適應文化走出去需要的國際化人才,對求才若渴的澳門,也同樣是非常迫切需要解決的議題。因此,日後澳門可以借鑒內地成功的經驗、有效的政策措施,為澳門相關領域──尤其是文化產業培育、文化體制改革、文化人才培養等方面──提供參考樣本。
三、釐清輕重緩急 按部就班立法
不論是文化事業的繁榮,還是文化產業的發展,核心關鍵就是透過立法、以法律形式將之貫徹落實,打造一套全面切實、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的保障機制,這亦是我們身為立法議員而責無旁貸的工作。目前,澳門特區政府正將開展一系列深遠影響本澳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立法工作,如:《文化遺產保護法》的立法工作、《出版法》、《視聽廣播法》及《著作權及相關法律》的修改工作,以及如何規範籌設中的“文化創意產業基金"的運作等等。此外,如《城市規劃法》、《新城區總體規劃草案諮詢文本》等多項法律的規劃和諮詢工作,也需要注入“文化發展”的思路。
總括而言,我建議,目前特區政府有關方面應儘快組織研究力量,透過澳門與內地的合作機制,關注內地日後相關領域的產業發展和政策動向,因勢利導,找準定位,以“引進來”結合“走出去”,積極參與內地的文化繁榮發展進程,持續推動、深化本土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而從中、長期社會發展角度來看,我們也應做好政策和法律層面的基建工作,有序開展文化政策的制定,落實完善文化經濟政策,加大財政、稅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對文化產業的扶持力度,透過優惠性、扶持性的政策,鼓勵文創工作者、企業和社會資本對接,穩定推進澳門文化事業與產業的繁榮與發展,落實澳門作為“文化永續之城”、“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長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