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鑒安徽推行《科技進步法》成功經驗 澳門應儘快制定「科技創新」發展策略

   本人近月以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的身份赴安徽,參加了人大常委會的隊伍對《科技進步法》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科技進步法》是一部指導和推動我國科技事業發展的基本法律,也是制訂科學技術發展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基本依據。該法於1993年10月1日頒佈施行,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7年底對該法進行了全面修訂。這次在安徽考察期間,我有機會親身瞭解該法在當地的推行與落實情況,亦見證了內地科技創新的發展成就,更覺得澳門亦應參考這些寶貴經驗,以助推動本土的科技進步與發展。

   《科技進步法》修訂近兩年,透過今次實地執法檢查,我親身感受到安徽“依託立法為綱、配套行政為輔、企業發展為主”的立體發展策略。概括而言,首先,透過《科技進步法》所提供的整體、前瞻的法律框架,為科技創新產業提供了壯大發展的法律保障;其次,當地行政體系的積極配合,以及政府透過廣泛而深入的調研,從科技研究、產業發展、財政優惠、人才引進等層面提供務實、全面、到位的扶持,最終得以完善落實自主創新政策,吸引高端科技人才,最後形成一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創新產業體系,不但為安徽帶來新的發展契機,也值得澳門思考與借鑒。

  科技創新首重人才,當中包括培養本土人才和引進外來人才兩者並存。地方要發展科技,就需要不同層級的相關人才,安徽的經驗是利用高校培養的學生對科技的熱誠和研究人才的經驗共同艱苦奮鬥,以有限的財力和無限努力,經市場洗禮,汰弱留强地走出一條新產業道路。回顧本澳,目前,本土人才的培養儲備當然勢在必行,政府應儘快就此方面制定政策、投入資源;另一方面,如何吸引外來人才也相當重要,這次我在安徽參觀了一間“荃銀高科技種業股份有限公司”,其創業模式就相當值得澳門參考:這家以農作物種子的科研、生產、加工、行銷為主要業務的公司,當初是由一群退休老幹部所成立的,發展至今,該公司已成為安徽省“農業產業化”的龍頭企業,目前更在辦理上市手續。所以,既然特區政府已開始就在橫琴發展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建立籌備辦公室並有意發展中醫藥產業,本人認為特區政府可借鏡安徽省的經驗,如果能透過適當的鼓勵政策,吸引內地或海外合適的退休科技人才移居,無論是創業、科研、教學,都可以令這些人才發揮餘熱,更能夠將相關技術、經驗、學識以及人脈帶來澳門,切合城市自身發展定位之餘,亦有助推動澳門的創新科技發展。

  觀察《科技進步法》在安徽的落實、發展軌跡,更加突顯出澳門需要盡快在立法層面、行政層面、人才戰略層面、學術科研層面著手,透過科學論證制定符合澳門現實情況的法規、政策及措施。我認為,現階段最重要的,首先是為澳門科技發展規劃尋找一個合適的發展定位。科技產業包羅萬有,所涉層面廣闊深遠,用“大包圍”或“蜻蜓點水”式的方法顯然行不通,而只有依託澳門現有優勢,才能結合“科技”與“市場”,產生互相促進的良性循環。目前,澳門發展文化產業、會展業已成社會共識,因此,如果配合相關產業,找準科技創新的切入點,就能夠把握發展契機,比如:配合本澳會展業發展,在周邊產品或服務方面提供創新科技的配合,如搭建展館攤位的高新材料和組裝技術、人流登記及統計分析的軟硬件、高新媒體展示設備等等,都值得進一步研究和論證。

  因此,當前本澳相關官員一方面應多思考如何推出有實效、有系統和具前瞻性的措施,並與業界多溝通,廣納新意;另一方面,又多走出去與其他地方官員交流學習,吸納新思維,探索新措施。此外,政府應結合澳門新城規劃的契機,儘快就“科技創新戰略規劃”制定長遠發展定位,完善新舊區規劃對產業的引導。既要揚長避短,也應找準可行方向,秉持科學態度、創新精神,並且敢於先行先試,肯突破舊有的思維觀念,才能夠開創澳門產業多元發展以及科技創新的未來。

關於 世平

崔世平博士: 現時主要擔任第十四屆澳門區全國人大代表、澳門特區立法會議員、澳門特區政府建築、工程及城巿規劃專業委員會委員、澳中致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行政總裁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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