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請當局盡快完善專業資格制度

行政長官早於2001年便透過第242/2001號 及第238/2001號批示分別成立了一個工作小組及一個諮詢委員會,專責研究修改建築師、土木及結構工程師、電機工程師及機械工程師的工作制度,特別是 有關專業所需具備的資格和相關專業註冊方面的問題。上述工作小組及諮詢委員會,於2002年1月4日透過2/2002及3/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組成。

行政長官在上述批示中已表明,“訂定從事建築師、土 木及結構工程師、電機工程師及機械工程師工作所要求的條件和資格的行政規定已相當過時,且未能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現實情況。”但上述研究工作至今已近七 年,該工作小組和諮詢委員會近年未見有進一步的後續工作,工作小組部原組長早前亦已離開公職,專業資格和相關專業註冊方面研究和修訂工作進度成疑。

目前,本澳建築師、土木及結構工程師、電機工程師及 機械工程師專業資格制度相對簡單,基本上只要有相關領域的專科學歷便可擁有執業資格。交通規劃師、城市規劃師等專業資格和相關專業註冊更呈空白狀態,既不 利於相關專業的發展,也不利於澳門的整體發展。

事實上,內地和國外對上述專業人士的專業資格均有較 為嚴謹的規定,當中大多要求有關專業人士除了具備相關的專業學歷以外,更要接受執業地區的相關專業訓練並通過考核,才能擁有專業的執業資格;一些地區的專 業人士也能通過異地專業執業資格的相互認可制度確認專業執業資格。與此同時,由於各類專業發展日新月異,一些先進國家或地區還要求專業人士定期接受延續培 訓,增進專業知識和技能,及時掌握相關專業持續不斷的新發展和新要求。

因此,本人建議特區政府及早重新啟動修訂各類專業資 格和註冊制度的工作,吸納先進地區相關制度的經驗,結合澳門特區現實情況,建立一套涵蓋較全面,能較好地與國際同業接軌的專業資格和註冊制度。這不單有利 於澳門專業領域的發展,提升澳門專業人士的服務水平、更好保障消費者權益,改善專人士在外地同業中的形像,強化外地投資者對本澳專業人士的信心。長遠而言 對本地專業人士走出澳門,參與內地和其他國家、地區的專業領域工作都有幫助。

關於 世平

崔世平博士: 現時主要擔任第十四屆澳門區全國人大代表、澳門特區立法會議員、澳門特區政府建築、工程及城巿規劃專業委員會委員、澳中致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行政總裁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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