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3年,國家與澳門政府簽訂的《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協議及系列補充協議中,爲推動內地與澳門醫學人才互通互動,訂定了一系列澳門居民赴內地行醫、專業認證及申辦醫療機構等便利政策。包括,豁免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即可在內地短期執業;亦允許在內地全日制醫科畢業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在取得澳門合法行醫權並執照行醫滿一年後,可參加內地醫師資格考試等。
澳門因爲地域狹小、人口相對較少的現實原因,發生重大疑難病症的比例較低,難以吸引高水平的專科醫師留澳發展。過去亦因缺乏高水準的醫療人才和培訓制度,澳門的專科醫療水平相較鄰近地區而言,仍停留在較爲滯後的印象。同時,由於國內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正處於起步階段,在沒有明確的保險制度劃清醫院、醫師責任歸屬的情况下,內地醫院更不方便讓暫時進駐的澳門醫師動手參與手術。從業界實際經驗所知,多年來,成功獲內地醫院聘用並申請短期行醫的澳門醫師寥寥可數。
不少年輕醫師回流澳門後因缺少實戰機會,亦無法進入國內市場磨練技術,逐漸對留在醫療行業發展失去信心,繼而轉換職業跑道。在面臨大量專科醫師即將踏入退休之年,本地醫療人才青黃不接的情況下,特區政府積極推進醫療衛生系統的建設工作,並在2019年成功推動“澳門醫學專科學院”的成立。隨著立法會亦通過了《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注册法律制度》,使澳門專科醫療從制度框架、法制政策上都得到實質的支撑。為進一步加深澳門與內地在臨床醫療、人才培育、學術研究等方面的互動,促進澳門專科醫療體制能順應新時代格局發展,本人提出以下兩個建議:
1. 研究推動澳門醫學專科學院與省級、市級重點醫院合作,藉建立“大灣區醫師交流及實習平台”,既請內地專家醫師與學院分享培育專科醫師的帶教經驗,亦爲年輕醫師提供接觸罕見難症的動手實踐機會。
2. 研究將《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的投保範圍,擴大至前往大灣區參與帶教或實習的澳門醫師及澳門醫學專科學院的學生,既為澳門居民在內地行醫的提供保障,亦使“大灣區醫師交流及實習平台”的執行具操作性。